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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风电20%股权2.3亿元挂牌

luyued 发布于 2011-01-17 10:02   浏览 次  

2009年10月19日 05:30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本报记者 邢佰英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20%股权以2.3亿元的挂牌价格出让。这20%的股权分别来自浙江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5位自然人股东。

若此次转让如期完成,浙江运达的股东数将有所缩减,分散持股现象将获改观。

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出的标准来看,浙江运达此次股权转让有可能隐含应对行业挑战、推动公司实现上市的意图。

2.3亿元“华贵”待嫁

浙江运达风电从事风力发电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已有30年历史。公司以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兼营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施工;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风场规划,技术咨询等服务。

浙江运达在大中型风力发电机组研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1.5MW风力发电机组通过浙江省发改委申报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被国家列为第一批示范工程。

根据审计,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为15.3423亿元,负债总计11.3亿元,净资产为3.9431亿元。而根据评估,公司的资产总计为15.8571万元,净资产为4.9668亿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9933.64万元。

尽管相比较转让标的评估值,2.3亿元的挂牌价格似乎有些贵。但公司目前的业绩对这一价格也有坚实的支撑力。

根据浙江运达财务报表,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9945.7万元,营业利润为6013.4万元,净利润为5485万元。而200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107万元,营业利润为8435.6万元,净利润为7309.3万元。

由于今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数额,可以预测,公司今年全年的业绩有望超出预期。

转让或隐含上市目的

转让信息显示,转让方对受让方的“硬杠杠”很是详尽具体,其中隐隐透露了浙江运达此次股权转让的真实目的。

对受让方的要求包括,为了保证标的公司进一步发展,受让方或其投资管理机构须熟悉浙江省的投资环境,并在浙江省具有五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受让方(含其股东)或其投资管理机构须与标的公司有过良好的历史合作经验,并能为标的公司提供实质性互补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拓、技术支持等方面)。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项目要求受让方或其投资管理机构须具备丰富的战略投资经验,并在近两年内具有投资并推动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境内A股上市的成功经验;受让方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此外,为规避同业竞争,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营业务不得从事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和技术开发业务;受让方或其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五年以上经营历史,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在其所从事的行业中具备较好的影响力。

从转让方开出的条件来看,受让方候选对象需要拥有出色的资本运营能力,同时从事风电设备业务的同行率先被剔除出局。

近期,国家将风电设备、多晶硅等行业归入产能过剩类产业,风电设备市场未来很可能将迎来一轮行业整合。此次浙江运达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吸引新鲜血液进入,并且是具有“推动企业上市成功经验”的投资机构。在分析人士看来,浙江运达有可能最终意在上市,这也不失为主动应对行业挑战的明智之举。

此外,浙江运达的股东结构显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的股权,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股权,浙江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3.33%的股权,此次转让其中的18.33%,其余1.77%的股权来自公司的5位自然人股东。分析人士认为,表面的股东结构调整客观上使得公司的控制权实现了一定程度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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