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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致富论——兼论儒家伦理与商人精神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9 20:17   浏览 N 次  

  陈宝良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摘要] 明代是一个社会转型的时代,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过渡的时期。晚明商业化的浪潮,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弃农就贾”与“弃儒就贾”之风。在这种社会变动的背景下,关于致富的思考也出现了新的历史转向,传统的儒家伦理与商人精神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冲突。对儒家传统“五常”,大体形成四种看法:一是全盘否定,甚至斥之为“五贼”;二是部分否定,剖析其中的“五贼”;三是从正、反两个方面重新评价;四是逐条分析,否定其中的仁、义、礼,肯定其中的智与信。这说明,从勤俭致富转向智慧致富和诚信致富,从力农致富转向经商致富,这既是一种社会变动,更是一种观念变革。儒家传统在这一变革进程中也在悄悄发生一些蜕变。在此基础上,商人开始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新的伦理。通过明代的例证,可以推测,儒家伦理只要得以创造性地转化,完全可以适应中国这样迥然不同于西方文化的近代化的需要,并由此走出一条独特的近代化之路。

  [关键词] 明代;致富论;儒家伦理;商人精神;近代化

  [中图分类号] K2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一0209(2004)06一0055―12

  一、引言

  明朝人生活在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明代中期以后的社会,是以急遽变化为其特征的。若将其置诸“社会流动”与“都市化”等范畴下进行考察,其时代的特殊性就更容易显现出来。换言之,晚明社会有一个转变过程,举凡人口的持续增长、经济的货币化和多样化(诸如农村的商业化、定期集市和小镇的激增、作物的专门化、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内地区性贸易市场的形成)、社会流动的增长、租佃制与经济竞争的展开以及政治秩序的集权化与系统化的互相联系,无不显示出它与前一时代本质上的不同。

  正是藉着这种社会变动,明代的思想界因而也变得相当活跃,晚明更是最具“活力”与“多样性”的思想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出现形形色色的思想与观念,当然不足为奇,而其最具特色者,则是传统儒家伦理与商人精神之间的冲突,乃至形成新的商人伦理。本文以致富论为中心,对传统儒家伦理在明代的历史转向作一初步的探讨。

  二、儒家“五常”与经商原则

  众所周知,自明代中期以后,商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商贾势力大增,商帮众多。商人当然受到了传统儒家伦理观念的影响,信奉诚信待客,诚实经商,童叟无欺。可是,儒家伦理是否能落实为商业道德,这尚需打一问号。究其原因,如果真以儒家伦理为准绳,藉此而经商,并非能取得真正的成功。不妨举下面的例子:

  甲与乙鬻毯太平街。甲坐肆不出户,货不饰,价不二。有来市毯者,以定价语之,偿不足,则使去。市者弗察,皆率而之它。故终日不鬻一毯,而甲之肆寂如也。乙所毯事整饬,染之而良,薰薰而馨,拂拭之而鲜明。日负数十,走河濡,遇往来人,辄出相示。人问之价,宜百钱,必日五百,复之以其半,则佯怒,怒则复来,巧叠出,少增其直,即鬻去。顾而他适,得利亦如之。乙见甲,遇其故,勉使效也。甲笑而不答。夫两家居同地,艺同等,人与物不相上下,而所得大相远如此,岂不饰诈求售者易,存诚待价者难焉?[1](卷十六《观扁》)

  撇开纯粹的商业运作原则不谈,商贾甲存诚待价,却招致经商失败;而商贾乙饰诈求售,却大获成功。显然,儒家所谓的诚、信已受人怀疑。

  经商无疑是为了致富。致富何术?儒家倡导“五常”,以仁、义、礼、智、信处理人际关系。那么,“五常”与致富相应吗?不妨再举一例:

  有贫生与富翁比屋以居,清旦具衣冠,之邻翁,请所以致富之术。翁日:“致富之术无他,在去其五贼而已。五贼者,仁、义、礼、智、信也。五者有其一,则穷鬼随之矣。”[2](卷三)

  仁、义、礼、智、信是儒生安身立命之本,当然不愿去掉。而商人经商,讲究致富,势必与“五常”发生冲突,故而目其为“五贼”。“五常”与商人精神遂成水火。

  明代商业经营中所存在的恶俗,显然可以证明中国商人的经商习惯与儒家伦理存在着不小的冲突。在商业日趋繁荣的同时,作假、诈骗的风气也开始流行开来。这是商业化以后必然会产生的一种恶薄风俗。下面两段史料,就对这种风气有所揭示:

  最不可伪者,金也。二十年来,金丝有银心者,金箔有银里者。工人日巧一日,物价日贱一日,人情日薄一日。可慨也夫![3](卷四《金丝金箔》)

  今时市中货物奸伪,两京甚盛,此外无过苏州。卖花人挑花一担,燥然可爱,无一枝真者。杨梅用大棕刷弹墨染紫黑色。老母鸡搏毛插长尾,假敦鸡卖之。浒市货席者,术尤巧。大抵都会往来多客商可欺,如宋时何家楼故事[4](P6―7)。

  这是明代城市商业经营中的恶俗,在明代称为“调把”。这种以次充好的调把之戏,当然骗不了惺惺伶俐之人,只能骗外地过路的客商,或者是当地的愚民乡老[5](陈铎:《调把》,P16)。

  清代徽州有一位老人,平常也就做点小经纪,但他关于致富的诀窍,却表现了一个时代如何看待儒家伦理。与明代相比,反映出清代致富论的某种倒退。这位小买卖人认为,若要致富,首先是去掉“外贼”,其次再去掉“内贼”。

  所谓的外贼,有下面五种:眼、耳、鼻、舌、身。按照他的意思,应该眼睛不视美色,耳朵不听好音,鼻子不闻好香,舌头不辨好味,身上不穿美饰。惟有如此,才算是去掉外贼。显然,这是强调一种“俭啬”的品质。

  所谓的内贼,就是仁、义、礼、智、信。他认为,在这五常中,仁是首恶,假若整天去博施济众,如何发家?所以他在神前发誓,永不妄行一善,这样就可以省却很多挥霍。匹夫仗义,破产倾家,这是自寻苦恼。而他自己则是见利则忘义,落得一生享用。至于礼尚往来,献缟赠纶,在他看来,这都是相当麻烦的事,而他则是来而不往,先占人便宜一着再说。智慧聪明看上去是好东西,却往往会遭到造物主的忌讳,最终导致空乏终身。一个人只须一味混沌,便可以常保庸福。至于像千金一诺这样的讲信义,则更属于无益。在他看来,不妨口中说一些慷慨之类的话,而内心存一种机械,使天下人知道失信之后,就永无造门之请[6](卷七《鄙夫训世》,P29)。

  这段关于“五贼”之论,其中心思想是不爱脸,不惜廉耻,甚至不顾别人的笑骂。换言之,笑骂由得你们,但我自生活快乐。这不过是一种小买卖经纪人的精明自私之论,却无大志,只是求得小小的富足为最终目的。

  仁、义、礼、智、信固然有与经商原则格格不入之处,然若仔细分析起来,相合者亦复不少。相比之下,明人顾大韶的说法就较为理性。他说:

  贫人问求富之术于富人。富人日:“欲学吾术,先去五贼。五贼者,仁、义、礼、智、信是也。”此亦愤世之言耳。若五物尽去,则必丧家亡身矣,何能富哉!故为富不仁,为仁不富,诚可去也。义则多廉洁,多慷慨,有碍于富,诚可去也。礼则多辞让,多仗义,有碍于富,诚可去也。惟智与信则不可去。征贱征贵,知取知予,至于趋利避害,偎炎附热,非智其何以知之?凡富家,必有任用之监奴,凡巨贾必有行财之小商,非信其何以御之?故前三者,实富之贼;而后二者,乃富之翼也。求富者去其三贼,存其二翼可也[7]。

  顾大韶之论,颇具真知灼见。他将儒家的“五常”作了理性的区分,即将其分为“富之贼”与“富之翼”,存其翼,去其贼。

  弃儒就贾或者士、商相混,无疑是明代社会风俗史与思想史真实的“一面相”,在这社会现象的背后,则是代表了士商互动及儒学新的转向。余英时对此问题已有深入的探讨[8](P卜52)[9](P104―160),而笔者在此的讨论,除了对此现象进行史料的补充,藉此证明这一现象在明代的深度之外,尚拟就此问题给予一些深入的研究。

  士商关系的改变,最为重要的是来自士人对商人或经商态度的改变,尤其是当这种观点出自一些较为保守的理学之士之口时,就弥足珍贵。过去的研究者多喜引用李梦阳所记商人王现(文显)之说及李贽之说。如李梦阳《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云:“文显尝训诸子日: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汗。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9](P108)李贽论商人道:“且商贾何鄙之有?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然必交结于卿大夫之门,然后可以收其利而远其害,安能傲然而坐于公卿之门者!”[10](卷二《与焦弱侯》,P49)其实,在明代士人中,肯定商人或者不讳言富强者不乏其人,郭子章之说堪称一例:“儒生讳言富,则孔子足食,《大学》生财,非矣。讳言强,则孔子足兵,《周易》除戎,非矣。立国以仁义为干,富强为枝,舍富强,专谈仁义,犹木有干而枝叶不附也,槁且立见。”[11](卷二十一《疾慧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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