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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科股份:细说二甲醚技术专利维权之举

luyued 发布于 2011-03-01 18:52   浏览 N 次  

上海证券报

日前,天科股份发起维权,起诉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新奥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河北凯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文安县天澜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银岛(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天科股份甲醇制二甲醚相关专利,由于侵权案件涉及威远生化拟定向增发项目,受到市场关注。

天科股份有关人士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介绍了该公司二甲醚技术专利的由来。他表示,天科股份和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率先在国内研究开发二甲醚生产技术,被列为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并于1994年实现工业化。此后不断创新改进,于1995年和2003年分别申请两项中国发明专利并获授权,已将关键技术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形成了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甲醇制二甲醚气相法新技术。2007年8月,国家科技部已指定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和天科股份为“非石油路线含氧化合物制备关键技术”中“甲醇制二甲醚大型化工程开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完成单位。

该人士介绍说,由于天科股份的甲醇制二甲醚气相法新技术具有投资省、成本低等特点,每吨产品的蒸汽消耗比国内外同类技术低0.5吨左右,其先进性和可靠性已在近年投产的近50套装置上得到验证。迄今为止,由天科股份转让技术并进行工程设计的二甲醚生产装置超过70多套,市场占用率达80%,并已形成规模系列化的技术转让和工程总承包服务模式。

据称,天科股份历来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早在2006年5月,公司就通过《中国化工报》、互联网、《天然气化工》杂志等媒体刊登了“关于甲醇制二甲醚技术使用许可等相关事宜的声明”,表明了公司维权的态度。

目前,作为国家认可并鼓励使用的替代能源,二甲醚已成为液化气的合法替代燃料,二甲醚作为民用和车用燃料的技术指标也已明确,《车用二甲醚》的国家标准正在征求意见中,预计今年内发布。另外,国家加大了对二甲醚的扶持力度,从2008年7月1日起,对二甲醚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享受能源初级产品待遇。今年5月15日,全国二甲醚协会在上海正式成立,二甲醚作为替代能源的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天科股份表示,公司的甲醇制二甲醚气相法新技术生产成本低、节能效果明显,在行业内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公司将依托这些优势,在甲醇制二甲醚工业化推广中实现更大的发展。对于一些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实施该技术,对天科股份的侵权,目前天科股份正积极进行维权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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